发布时间:2024-08-04 16:10:38源自:http://www.mrqdb.com作者:魅人文案范文阅读(0)
范文(精选11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位业主及物业使用人:
为了美化小区公共环境,维护小区的正常停车秩序,XX物业服务中心将加强对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力度,对停在楼道内的非机动车辆进行清理。请勿将非机动车辆停放在公共区域,请您及时将非机动车俩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物业服务中心电话:
XX物业服务中心
20xx年4月15日
各部门、系部:
为加强教职工车辆和外来车辆的统一管理,禁止车辆的.无序停放,经学院研究决定,在校园内规划相应的车辆停放区域,同时在各停放点设置车辆停放提示标志。进入校园内的各种车辆,须按照统一指定的停车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请广大教职工遵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小车停放位置
教学楼后停车位内,办公楼旁水泥路停车位内「原建筑工棚处」,办公楼前、教学楼平台处禁止停车,校车按原停车位置停放。
二、摩托车停放位置
教学楼平台下,综合楼平台下,办公楼旁水泥路停车位内「原建筑工棚处」,办公楼内禁止停放。
三、校园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及违章行为处罚办法
在校园内乱停车将做如下处理:
1、摩托车不按规定停放的,保安人员将登记车牌号码,对经教育不改者,将对摩托车上锁,并收开锁费10.00元/次 。
2、小车不按规定停放的,保安人员将登记违章车辆车牌号码,对经教育不改者,将对车辆上锁,并收开锁费20.00元/次 。
3、本办法自20xx年11月9日起执行。
XX
20xx年4月15日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县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城区主要街道车流、人流增大。加之G569北仙高速公路工程车辆绕城通行,城区道路原施划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已严重影响了车辆和行人通行。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切实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xx县xxx会办公室《关于交办县十八届一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通知》「xx常办发〔20xx〕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禁止在城区主干道路及相关路段停放车辆。具体通告如下:
一、原施划的县城东门大桥至东小什字路段、文化广场北口至新关什字「民勤职专」路段、东小什字至南关加油站什字路段停泊车位全部取消。城区四大街道及主干道路、非机动车道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二、民勤五中北侧丁字路口至西门桥头路段、民武公路东门大桥至南门新桥路段、民左公路东门大桥至城东工业园区纬5路交叉路口「畜产品交易市场路口」路段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三、西环西路、西环南路、县运管局什字至新世纪大桥路段、东门大桥至苏武镇政府路段禁止停放大中型货车及工程运输车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对违反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我局交警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xx县公安局
xx年10月23日
根据xx新区管委会工作安排,决定对xx新区区域内道路进行提标整治及绿化品质提升,在施工期间禁止车辆停放。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五四大街、西关大街、通海路、海晏路、桃李路。
二、施工时间:自4月19日至5月20日。
三、具体要求:施工期间车辆禁止在车行道及人行道区域内停放,过往车辆与行人需自觉遵守现场交通标志,服从现场人员管理,若有违反,将依法采取拖移等方式予以处理「特殊车辆除外」。
特此通告!
西宁市xx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9日
通知尊敬的各位业主:
接上级通知,为配合唐山世园会顺利举行,市城管大队将规范北新道两侧停车,同时园区内商业即将投入使用;自20xx年1月1日起商业外围将会设置永久性路障,届时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同时开放地下车库、车位,请各位业主配合将车停入地下,没有地下车位、车库的业主请自行安置好您的爱车。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xxx
20xx年xx月xx日
xxx:
为确保市区凯旋路在拓宽改造施工期间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xx年2月24日起至凯旋路拓宽改造工程结束,凯旋路(民主路至北海路)两侧非机动车道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原施划的停车位一律取消。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该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对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予以拍照、罚款,并拖移车辆。
特此通告。
xxx
20xx年xx月xx日
xxx:
为进一步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证车辆通行顺畅,学校定于20xx年11月1日起,无名路(正心楼至法院街路段)道路两侧禁止停车。沿街单位车辆请前往周边停车场停放。
请广大驾驶人周知。
保卫处
20xx年10月30日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如期完成红色文化广场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从20xx年6月25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大操坪府右街全路段禁止停放各类车辆「包括板车」并严禁车辆通行,望各位车主积极配合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
xx县xx广场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日期:xx年6月25日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维护xx新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车辆运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朝阳新区所有道路两侧禁止大型货运车辆、工程机械车辆停放。以上车辆停放地点:原九师石油公司库区院内停车场「额敏县雅都酒店对面」。
二、为保障冬季机械清雪作业,清雪期间朝阳新区所有道路两侧禁止任何车辆停放。
三、凡违反以上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车辆拖离现场,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四、执行时间:20xx年12月5日开始执行。
望广大车主积极配合,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xx县公安局
二0xx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XXX:
严禁在楼道内停放各种车辆。
自公布之日起,楼道内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等所有车辆限于XXX月XXX日XXX前撤出楼道区域,企管部将于XXX月XXX日进行检查。
对违反该规定的,公司将把车辆强行撤出楼道,对车辆所在科室、车间通报批评,并对车主处以五十元罚款。
特此通告。
二0 XX年X月X日
xxx:
为了维护缙云西站及其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自20xx年10月1日开始,缙云县西站180平台禁止车辆停放(公交车、出租车除外),违者交警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相互转告,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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