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6 16:05:16源自:http://www.mrqdb.com作者:魅人文案范文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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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做好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是为民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教育机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服务群众实际需求的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是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也是为家长解决后顾之忧,节省托管、补习费用,真正落实学生减负政策的需要。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总体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基本原则
1.家长自愿,公益服务。放学后延时服务需求,以学生家长和学生自愿报名为主,学生家长如有需求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并签订《延时看管服务安全责任书》后方可参与。坚持公益服务,切实解决家长后顾之忧。
2.学校主导,确保安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发挥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学校要保证场地的安全、活动的安全,保证学生安全离校、安全回家。
3.集中看管,课业减负。以集中看管照顾这一基本需求为主。积极开展德育、文体活动、科技制作、社会实践等项目,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切实做到“三个不”,即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4.做好结合,提高效益。学校要将课后延时服务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学生课业减负”相结合,与“四点半学校”、志愿服务、“家委会进校园”等互为补充,与体育比赛、艺术实践、科技创新及各类社团活动有机融合,进一步提高育人水平。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五、服务范围
1.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
2.服务主体:本校教师。
3.服务时间:2020年上学期延时服务时间为开学后第一个工作日至暑假前。具体时间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延至18:00。
4.服务场所:各班教室。
5.服务内容:鉴于目前的疫情,为完善线上线下教学的差距,本学期以学科辅导为主,设置语文阅读、趣味数学、英语天地等。
6.服务流程。调查摸底—家长申请—学校审核。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社会参与、试点先行,逐步建立健全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部门协作的原则。市教科体局承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责,经发、人社、综治、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统筹规划,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精心指导中小学校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坚持学校主导的原则。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实际主动承担责任,自主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
(三)坚持非营利性的原则。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所需经费,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通过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免收相应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四)坚持自愿选择的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三、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中小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四、时间安排
各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课后服务的时间为在校学习日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当日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五、组织形式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及时公开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信息并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需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六、服务内容
「一」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进行自主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二」开展集体活动。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电影观赏、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七、人员配备
1.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课后服务工作队伍。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将服务时间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充分调动在职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创设良好政策环境,动员离退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和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统筹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八、组织保障
「一」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对课后服务经费的监管,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对于违规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学生课后服务费按规定标准,由家长缴纳。严格监管课后服务经费,保证专账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学校要主动公开课后服务的方式、内容、财务收支和服务质量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二」明确家校责任。校长是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重视与家长的沟通和协商,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将申请程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收费标准、时间安排等告知学生及家长,便于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保证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三」争取社会支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取得社会各界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学校要主动公开课后服务的方式、内容、财务收支和服务质量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安全管理。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好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使用好校方责任险。
「五」完善监督管理。市教科体局将不定期对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确保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持续高效开展。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管,针对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学校课后服务相关制度。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满足家长接送便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是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从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出发,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课后服务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要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课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各中小学要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科学、规范、有序。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主要包括午餐服务和课后托管服务。
「一」午餐服务。午餐服务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卫健委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xx〕194号」执行,到2020年底,确保有在校午餐需求学生的午餐提供率达到100%。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管理,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不断完善学生餐后管理,拓宽学校服务内容。
「二」课后托管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高中阶段课后托管服务按照《合肥市市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管理办法》「合教〔20xx〕332号」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分为“普惠托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
“普惠托管”由本校教职工参与,主要提供安全看护等基本服务,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作业辅导、课外阅读、手工操作、体育艺术活动、团队活动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实际参与学生数,按照不低于150元/学期·生标准予以保障。
鼓励有条件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艺术、体育、科普活动等“个性化课程”。所产生的成本在学校无偿提供场地、水电费等基础上由家长承担,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参与学生数、服务内容等因素,由自愿参加的家长按照不超过600元/学期·生「不含耗材费」缴纳;需使用耗材的,应明确耗材具体标准,由家长自行购买或在学校的监督下委托开课机构购买。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数据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和管理,数据资源部门负责课后服务平台项目审核把关,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市级财政部门从教育转移支付中单独安排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额度与课后服务工作考评结果挂钩。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取得的补助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三」确保服务水平。课后服务实施前,由学校、家长、第三方社会机构共同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关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方责任险保障范围,倡导家长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商业险。开展“个性化课程”的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搭建课后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高效服务,加强对提供“个性化课程”的第三方机构监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高校、社区、志愿服务等社会资源,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提供“个性化课程”涉及服务性代收费的,每生每学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个性化课程”资金安全。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课后服务工作,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严禁学校或第三方机构借机开展学科集中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第三方机构强迫、变相强迫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搭车”开展其他商业行为;严禁乱收费、挪用专项经费、利益输送等行为;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或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信息公开,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等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参与入校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要建立检查。公平竞争和服务监督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加强督查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广泛解读和宣传课后服务政策,充分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做好家长培训和引导,鼓励家长做好子女的家庭服务工作,促进家校共育。注重总结课后服务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做法,不断提升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质量。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系列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总体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高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班主任成员。
四、放学后延时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直接看管,也可由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进行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7:00,其它季节到17:3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5、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快乐游戏课程。鉴于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疲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如三年级段可以“跳房子”“捉小鸡”“击鼓传花”“足球操”等,四、五、年级段可以“猜字谜”“成语接龙”“病句诊所”“足球操”等游戏。
「2」自主学习课程。组织学生自主完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3」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式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社困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辩论、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象棋、足球、乒乓球、田径等。
6、服务流程。调查摸底一一家长申请一一学校审核合理安排志愿教师一一重新组班一一无缝衔接
「1」调査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晩、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看管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延时看管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延时看管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重新组班。将不同班级的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0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衔接“临时班主任”负责接待家长,指引家长到“临时班”接孩子,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五、放学后延时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三、课后服务主要内容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
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
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20〕3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新教体明电〔2020〕422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我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总体目标
1、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在正常教学日期间,每天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2小时。
2、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的教学质量。
3、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服务实行“1+x”形式进行,“1”为在校完成家庭作业(回家不再布置书面作业)“x”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成立专项领导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教师
四、组织原则
1、坚持家长自愿。严格以学生自愿、家庭申请为前提,绝不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坚持学校公益。绝不直接或变相收取学生任何费用,绝不擅自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3、坚持管理规范。学生在校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不将该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进行集体补课。
五、放学后延时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全体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直接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十一国庆节”到次年“五一节”到18:00,“五一节”到“十一国庆节”节到18:3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操场。
5、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实行“1+x”形式进行,“1”为在校完成家庭作业(回家不再布置书面作业),“x”为其他服务项目,培优补差、个性化辅导、兴趣社团等,其他项目要兼顾学生综合素养培养与安全管理。
六、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延时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延时服务教师要做好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辅导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一、实施目的:
为了对教师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中的工作质量、态度进行客观评价,弘扬正能量,促进教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现草拟我校课后延时服务费开支方案如下:
二、开支原则
课后延时服务费的开支的原则是按照激励全体教师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积极性,并根据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安排,按劳取酬。课后延时服务费的开支共有四项,分别为:一、二年级语文数学延时服务费,三至六年级数语英延时服务费,体音美综合科区域时段值班费用,管理人员延时服务费。每课时数不超过57元。人均每月总金额不高于1300元。
三、开支项目和计酬方法
「一」课后服务一般性服务支出
1.上课补助:
以月为计算周期,按每月实际上课节数,以一二年级每节57元,三六年级每节课52元计算。
2.管理课时:
「1」课后服务组织区域时段安全管理:按实际参加人数,体现差距,以每课间15元计算。
「2」行政值班管理:按一般课后服务支出部分的8%计算,折算为课时,以每节17元计算。
「二」课后延时服务绩效考核支出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措施以下进行绩效考核:
1、正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有效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每天包年级领导检查正常进行的,领取100%绩效服务费。
2、请假,经校长批准安排替班老师,无故空堂一次,班内混乱,扣除当月100%绩效服务费。
3、早退一次,扣除当月10%绩效服务费,当月三次以上,扣除当月100%绩效服务费。
4、放学后,值班老师负责整队送队,做好与家长交接,无家长接送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确保安全。违规一次扣除当月10%绩效服务费,当月三次以上,扣除当月100%绩效服务费。
5、家长投诉,经查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可扣除当月10%--100%绩效服务费。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能妥善及时处理,视情节、责任轻重,可扣除本学期50%--100%绩效服务费。
四、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绩效部分服务费出现结余费用分配原则:
1、奖励那些无私奉献、任劳任怨、承担学校多项工作,工作量大的一线教师;
2、在各类考试、比赛中获得突出成绩,名列前茅,为学校赢得突出的集体荣誉或成绩。奖励那些为孩子们辛苦付出的教师。
3、奖励那些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无私奉献,不计报酬,牺牲个人时间,默默付出,做出贡献的教师。
五、说明:
本实施细则只适用于本校,需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如果出现与上级文件政策相抵触的现象,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及时调整。
一、实施目的
为了对教师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中的工作质量、态度进行客观评价,弘扬正能量,促进教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发放原则
1.全校教职工(包括门卫、保安以及勤杂人员)全员参与。
2.根据岗位不同,以按劳取酬为原则。
3.延时服务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以全部用于延时服务补助为原则。
三、发放项目和计酬方法
「一」课后延时一般性服务费发放
1.延时服务辅导补助
以月为计算周期,按每月实际上课节数。以xx年4月份为例,一、二年级语文、数学每节课57元,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每节课52元。
2.管理课时补助费
(1)课后延时服务区域时段安全管理:按实际参加人数,体现差距,课间区域时段值班以每人每天15元计,门卫、保安每人每天以8元计,勤杂人员每人每天10元计。
(2)行政值班管理:按每天延时三节课计,每人每天补助52元。
(3)课后延时服务绩效考核
学校成立以各包年级组领导为成员的课后服务考核领导小组,按照以下措施进行绩效考核:
1、正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有效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每天包年级领导检查正常进行的,领取100%延时服务费。
2、请假,经校长批准安排替班老师,若无故空堂一节,扣除当节延时服务补助服务费,同时,按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迟到、早退或私自调课一次,扣除当天当节的延时服务补助费,当月出现迟到、早退或私自调课达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扣除当月50%延时服务费。
4、放学后,值班老师负责整队送队,做好与家长交接,无家长接送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确保安全。违规一次扣除当月10%延时服务费,若当月出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扣除当月50%延时服务补助费。
5、家长投诉,老师延时服务期间不负责任,虚应故事,敷衍应付。经查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可扣除当月10%--100%延时服务费。
6、在校延时服务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能妥善及时处理,视情节、责任轻重,可扣除本月50%--100%延时服务费。
7.为倡导先进,表彰优秀,学期底,对延时服务期间表现突出的老师进行评选和奖励。
四、说明
1.本方案经xx年4月27日学校第四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自xx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开始执行后,如发现与上级文件、政策或精神不相符合等情况,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并经学校教代会讨论后及时调整。
2.今后,每月延时服务费的发放,根据学生参加人数、时间,按比例进行调整。
3.课后延时服务期间,若数、语、英老师请假,补助费用由代课老师领取;若无故空课、迟到、早退及私自调课,除按照学校规定处理外,扣除的费用以及管理人员(包括行政人员、体音美、综合科老师以及门卫、保安及其他人员)因请假或其他原因扣除、剩余的补助费,累积到学期底最后一个月,作为奖励,奖励给延时服务期间表现突出的老师。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9〕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定“济南市鲁矿第一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针对我校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问题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是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是坚持以生为本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改革举措,更是主动回应家庭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工作原则
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延时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各班、小组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有人监管、有安全措施、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机构。
组长:张正伟
副组长:廉霞、刘建国
成员:肖颖、张万田、郝文迪及各班主任
四、具体要求
(一)课后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二)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校工作日早上上课前、午间休息和下午放学后(周四教师学习除外),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7:00,夏季到17:30。
(三)服务形式
早间以巡视看护为主,组织早到校学生开展晨间诵读;午间以午间配餐和午休为主;下午放学后以有组织的社团活动及其他学习活动为主。
(四)课后服务内容
主要内容有辅导学生有效完成作业,并进行重点、难点的指导和辅导;带领学生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优秀影片和学习资源;在各个开放书架、班级图书角或是图书馆进行自主阅读;带领学生参与各类科普、体育和娱乐游戏、社团等活动,也可以安排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五)课后服务程序
我校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相关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五、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学习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及唐山市教育局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我校被定为首批课后延时服务的五所试点学校之一,根据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计划于2021年3月15日起实施课后延时服务。课后延时服务工资分配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面向全体,对参加服务的教师同工同酬。
二、参与分配人员
参与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的所有教育、教学人员。
三、分配依据
以每学期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教师的课时量为分配依据。
四、具体办法
(一)、基数的确定。
根据五所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所有参与教育、教学的人员,每人每天发放延时基本补偿工资5元。
(二)、课后延时服务教师工资的确定。
每天基本工资5元+课时服务工资=每天延时服务的工资
1、课时的界定
(1)班级课时:以春、秋、冬季作息时间为例,按照教育局规定延时服务的时间,我校一二年级延时服务时间为15:45—16:45,计60分钟,按照40分钟1课时,为1.5课时;三四年级延时服务时间为15:45—17:00,计75分钟,折合2课时;五六年级延时服务时间为15:45—17:10,计85分钟,折合2课时。
我校共67个班,以班为单位,每天总课时122课时。
(2)社团活动小组课时:延时服务时间为16:20-—17:20,计60分钟,折合1.5课时。
我校社团音美14个,体育11个,文学社1个,计算机小组1个,比特活动小组1个,每天总课时42课时。
(3)各段领导每天1课时。
(4)校级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每天0.25课时,共计1课时。
2、每课时工资的界定
(1)每学期延时服务费用总额/具体服务天数=每天延时服务费用
具体服务天数为实际授课17周,除去节假日,共计68天。按照我校总额的发放标准,每天的延时服务费用为3319元。
(2)每天的延时服务费用-每天基本工资总量=每天课时服务总额
我校在一线服务的教育教学人员205人,每天基本工资总量为1025元,每天课时服务总额2294元。
(3)每天课时服务总额/总课时数=每课时工资
每天课时服务总额2294元,每天总课时169节,每课时工资为13元。
(三)、对于剩余金额,因高年级时间比较长,对超出部分,折合课时,适当补贴。
一、总体要求
课后延时服务是中小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针对有自愿需求的学生和家长,由所在学校提供的托管性、拓展性的服务活动。课后服务有利于解决家长按时接送子女难的问题,有利于解决家长辅导学生作业学习难的问题,有利于解决学生兴趣特长培养难的问题。我校从“办好人民满育”的高度出发,精心组织,主动担当,创新课后服务模式,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把课后服务作为“五育并举”和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2021年秋季开学后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惠民原则。学校的教育资源无偿提供给学生课后服务使用,家长合理承担课后服务的成本费用,有资格教师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后主动承担课后服务。
(二)坚持自愿有偿原则。学校主动向家长告知课后延时服务的方式、内容、收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择是否参加课后服务。
(三)坚持规范管理原则。学校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有效开展。不得把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
全乡镇申请课后延时服务的在读小学生及其家长均是属地学校的服务对象,优先服务保障低年级学生及家长、贫困家庭学生及家长、父母外出的留守儿童、各种残疾儿童等群体。
(二)服务时间
1.每周五加二。教育部规定,课后服务时间为学生节假日除外的在校学习日,每周按照五天核算,每天课后延时服务不低于两小时,简称“每周五加二”。
2.每天一加一。中心校的指导思想是把每天服务的两小时分为两个时段完成,即中午放学期间服务一个小时,下午放学后服务一个小时,简称”每天一加一”。这两个时段正是家长接送学生矛盾的关键点。其中中午一小时放在12:30至13:30期间,与学校下午上课时间(1:50)正好衔接;下午一个小时放在4:30至5:30期间,与学生放学时间4:30正好衔接。具体服务时间各学校可结合本服务区实际情况确定,只许微调,不能大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服务导向,以解决家长劳动上下班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时间冲突为原则,科学决策,统筹安排,全力服务于家长和学生。
(三)服务方式
各学校要根据我乡农村实际情况,结合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开辟“针对焦点重点、易落地、效果好”的服务形式,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心校建议的服务方式有:
1.基本托管服务学校安排专业人员组织、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进行自主休息、娱乐、作业、阅读等。托管期间教师发挥看护、保育、辅导等作用,保安全、保健康、保快乐、保成长。托管时,提倡教师对学生作业个别答疑解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指导,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拓展开发,但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2.素质拓展服务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视频观赏、音乐训练、体育运动、绘画制作、劳动实践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场地大小,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3.编班编组方式中心校本着“服务的了、服务的好”的原则,根据学生年级差别和班级学生数量的实际,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原则上以年级(班级)为单位开展课后服务活动,避免不同年级不同服务内容的交叉影响。二是对于校本部,年级(班级)申请课后服务的学生不足20人的,可以合并年级(班级)开展课后服务,合并只限在“第一、第二、第三”各个学段内。三是对于在校生50人左右的村小,允许以年龄划分和学生需求为依据,全校性实行分项目混班编排,如把原有一二三四五个年级班混编为一二三四五个项目组,开展有针对性的课后服务。
4.活动选择方式为保证各种素质活动取得切实效果,避免各小组活动时设备、场地的冲突,学校要整体统筹活动内容、错峰安排活动项目。一个学校(年级)选择的活动项目宜杂不宜单,确使全校素质活动百花齐放、错落有致;各兴趣小组或社团选择的活动项目宜单不宜杂,既保证项项活动有人练,又保证活动项目可以随服务周期轮换,实现循环发展;所有项目活动开展都要坚持周期时长,提倡以学期为周期,确保训练活动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深入学有所得。
(四)服务内容中心校拟定了本学期课后服务的具体内容,表述如下。
1.中午12:30—13:30的一个小时,执行“二加四”模式:练字二十分钟,午休四十分钟。
a.练字。根据科学研究,人在饭后不宜立刻进行各种运动。此时学生来到学校先静一静,沉下心来,运运笔,练练字,或硬笔、或软笔、或粉笔,一憋一捺写人生,既能训练“写好字”的技能,又能“修身养性”“鉴美启智”,陶冶思想情操,一举多得。
b.午休。练字二十分钟的“身心沉淀”,正好为接下来的午休环节做铺垫。午休是我国传统文化倡导推行的“睡子午觉”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少地方的学校已经把学生午休写进了课程表。中午适度的休息,能够缓解上午学习与生活的疲惫,清除前摄抑制,储备精力和能量,为下午高效学习做准备。我们安排午休四十分钟的时长,在心理学上也是有科学依据的。同时,中心校鼓励各学校因地制宜,逐步改善学生午休的环境和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2.下午4:30—5:30的一个小时,执行“四加二”模式:自主作业(阅读)四十分钟,集体活动二十分钟。
a.作业。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在校在班作业,教师现场督促看管,大大缓解了“家长辅导难难辅、学生不认真作业作业不认真”的困局,更是改变了学生借用电子产品抄袭作业的现状;再加上服务教师均是专业人员,及时、规范、专业的讲解与指点,从根本上解决了学生作业效率低下、作业遇到困难无所适从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现状的改善,大大提升了作业的诊断、巩固、深化功能,有力促进了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推进作用显而易见。
b.阅读。在此服务阶段,当学生作业较少时,或者作业花时教少时,我们可以借阅读活动替代或补充时长。开卷有益,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可启智、读书可明理,阅读的好处不言自明、妇孺皆知。书包里的书、图书室里的书、电子书,应该是我乡学生读物的三大来源。课后服务教师要引导学生利用好这些书籍,采取多样形式阅读,争做“诗书少年”,“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用书籍的厚度架起他们人生的高度,用知识的广度托起他们眼界的宽度。
c.活动。学生作业时身体基本是静态的,作业后大脑也比较疲乏,所以下阶段要让学生动起来,活动活动,换换脑子,舒展筋骨,锻炼身体,培养特长。根据我乡农村学校的实际情况,中心校暂时把活动内容划定在都便于落实与开展的一些项目上,包括诵读与演讲、绘画与制作、合唱与演唱、体操与舞蹈、球类与棋艺等。学校学生喜爱什么项目,就开展什么项目;什么项目条件成熟,学校就落实什么项目。以上活动项目一定要以兴趣小组或者学生社团为载体组建并实施,这样的集体性小组或社团便于管理,便于组织,便于指导,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竞争意识和责任担当,促使大家齐进步共成长!注:由于一二年级学生作业本身较少,他们在此环节仍然可以执行“二加四”的模式,具体由服务教师调配。
(五)服务人员
1.充分调动本单位在职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课后服务工作队伍。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度,将服务时间计入工作量,纳入教职工工作评价考核。学校非教学教研人员不得参与专业性课后服务,休假老师和未代课老师不得参与课后服务,语数学科老师和代课课时多的老师优先参加课后延时服务。
2.创设良好政策环境,动员离退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等组建志愿服务力量,统筹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人员中心校实行备案审批制,严格把关并加强管理。
3.中心校从安全和服务质量角度考虑,课后服务时原则上要保证两个以上的教职工同时服务,因为不同学科作业和活动项目需要不同专业的教师指点答疑和指导示范。对于师资紧张的学校,每50名学生范围至少配备一名辅助服务人员。各学校要坚决杜绝“一个老师放一群羊”的现象。
(六)服务费用经县发改委等部门审批,我县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标准为每生每月100元,不得跨学期收取。对部分享受教育资助的学生,经学校核实情况后,实行减免服务费。学校提供课后服务实际支出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和学校支持。我乡校2021年秋季学期执行此收费办法。
(七)审核程序要建立健全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XX任组长,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为成员的XX县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工会XX担任。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县教育局要担负起校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发展和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二)健全机制,保障安全学校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建立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县教育局要会同财政、保险等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三)强化监管,严格考核学校要制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县教育局备案。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要把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定期对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四)加强宣传,凝聚共识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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